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银盏林场,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清城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公安消防大队反映。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18日
清城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2016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6〕26号)的精神,清城区凤城街道被列为全市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之一,由市政府进行挂牌督办。为切实抓好市政府挂牌督办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整治工作,根据《清远市2016年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采取“辖区政府负总责、主管部门各负其责、有关部门依法督促”的办法,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责任制,集中消除和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和谐清城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区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凤城街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欧建文同志任组长,区应急办主任吴庆峰同志、区公安局副局长汤志强同志、区消防大队伍艳光同志任副组长,区消防委员会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整治工作督导组,由汤志强同志兼任督导组组长,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督办和指导。凤城街道曾生同志为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凤城街道相应成立工作小组,制定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按时完成整治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基本消除火灾隐患,实现公共消防设施、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社会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全面达标,全面落实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深入普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取得显著的火灾防控效果,年底完成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并摘牌销案。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彻底,到期整改率达到100%,无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中小学校园、“三小”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以及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等排查整治建档率达到100%,发现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二)市政消防栓建设达标率达100%。市政消防栓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完好率100%;市政路兼作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年底100%“户籍化”管理达标,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资格证上岗人数达90%以上。
(四)建立符合标准的专职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政府专职消防员要逐步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年内100%的重点单位、100%的街道和50%的社区要建成微型消防站,并按照3分钟到场处置的原则建立联勤联防机制,符合条件要建立标准的专职消防队(小分队)。
(五)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全面达标。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建立消防宣传队。
(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按照“有专门机构、有专职人员、有预算经费、有办公场所”的标准完成网格化实体运作。
(七)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成效显著,5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进课程(4课时)、进教材(人手一册),30%以上的社区至少明确1名消防宣传大使。经营性场所业主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八)各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
四、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时间:2016年5月1日至10月30日
五、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
1.区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深入剖析凤城街道消防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定整治责任单位和工作措施,有力推进全区消防工作开展。
2.凤城街道要认真传达贯彻市、区政府整治工作精神,制定具体的整治方案及工作进度表,并报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
1.区政府与凤城街道之间,凤城街道与所辖社区、村(居)委会之间层层签订整治工作责任书。区政府将对凤城街道和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并将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内容,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创建文明城市(镇、村、社区)和平安社区等考评范围,并进行考评。
3.凤城街道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完善日常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部门依法监管、依法查处或移送、通报、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隐患举报、评估、公示和整改责任以及目标考核等制度。
4.凤城街道要建立实体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心,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制定出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意见,明确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依托三级网络,建立网格化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应急处置机制,逐个网格落实责任。
(三)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整治
1.凤城街道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建立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台帐;要督促本级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加强消防监管,组织本级有关职能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街道应组织或者责令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街道无力解决的,应立即报请区政府解决。
3.凤城街道要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中小学校舍、“三小”场所、建筑消防设施以及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等专项排查整治;排查整治建档率达到100%,发现隐患整改率达到100%;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签订率达到100%,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100%。
(四)抓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时消除。
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熟悉消防设备,并熟练掌握火警处置及启动消防设施设备的程序和方法;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灭火和应急疏散的组织机构、人员、处置程序和措施,定期开展演练;单位员工掌握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员工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建筑物的每个楼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
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消防设施器材设置规范、醒目的标识,用文字或图例标明操作使用方法;重点部位、重要场所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设置“提示”、“禁止”类消防标语;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密集场所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要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五)完善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凤城街道应编制修订消防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认真组织落实。
2.凤城街道市政消防栓建设达标率达到100%以上,完好率100%;市政路兼作消防车通道,不得占用、堵塞、封闭。
3.凤城街道按照规定需建立专职消防队,并将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解决;专职消防队要按照《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19号)和《广东省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粤公通字〔2009〕117号)的要求,落实人员、营房、器材装备等。
(六)强化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
1.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整治等消防工作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2.农村、社区全面落实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
3.农村、社区开展防火安全检查,社区设置公共消防器材配置点并配足配齐灭火器材。
4.农村、社区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和消防宣传队。
5.公安派出所全面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
(七)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建立消防宣传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
2.加强消防公益宣传基础,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每个社区(村)要设置固定的消防宣传栏并定期更新。
3.经营性场所业主和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率达到100%。
4.普遍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岗前消防培训。
5.消防志愿者队伍建设达标,定期部署开展相关消防志愿者活动。
6.按照上级部署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八)火灾防控效果明显
整治期间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火灾四项指数明显下降,不发生一起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六、检查验收
(一)区督导组对集中治理阶段的工作进行跟踪检查,区督办责任人每月不少于一次带队检查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进展情况;每月至少要听取一次整治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对整治工作进行查漏补缺,消除工作死角和盲区。
(二)区消防安全委员会要组织协调解决消防工作有关问题;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在责任人领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整治工作;区公安消防大队每月不少于两次督促、指导整治工作。
(三)凤城街道每月30日前要向区督导组报送整治工作情况。
(四)区整治工作督导组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初步督查验收,确保整治工作达到目标要求。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整治方案不落实、整治措施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未履行职责的相关人员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五)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10月初,完成区的验收工作,迎接市政府检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凤城街道、各有关部门要从构建和谐平安清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对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二)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整治
1.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责任人主要职责:一是协调组织开展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二是对报请政府挂牌督办或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要指导督促其研究制定整改计划;三是定期向区政府报告火灾隐患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提出建议;四是督促各行业、各系统主管部门加强消防监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2.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层层签订的整治工作责任书要细化整治工作责任。凡在整治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区政府对相关责任人员实施问责。
3.区安全监管、公安、工商、规划、建设、宣传、消防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未经批准擅自经营和投入使用的,要依法予以查封、取缔、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执照。
4.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完善对火灾隐患的防控体系,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
(三)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七进”(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在社会上营造良好的消防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宣传工作要与整治工作同步进行,利用各类媒体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对典型火灾隐患进行曝光,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在整治过程中,要定期向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消防、安监部门要加强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定期检查整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附件:清城区凤城街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计划
附件:
清城区凤城街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推进计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具体落实 责任人 |
督促工作 落实工作 |
完成时间 |
1 |
区制定工作方案, 成立工作组 |
区消防大队 |
区督导组 |
5月11日 |
2 |
凤城街道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5月11日 |
3 |
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整治工作内容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5月15日前 |
4 |
凤城街道全面动员部署、宣传阶段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5月 |
5 |
全面调查摸底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5月 |
6 |
统一整治阶段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6-7月 |
7 |
消防规划编制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5-8月 |
8 |
消防栓建设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7月 |
9 |
专职消防队及志愿消防队建设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5-9月 |
10 |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4-9月 |
11 |
检查验收阶段 |
凤城街道 |
区督导组 |
10月 |